2020-06-16 15:27:12
为帮助广大考生更详细的了解2020年中西医执业医师考试关于“报考试用期截止日期及试用期证明有效期的详细规定”京师杏林医学考试网小编精心整理如下相关内容
报考试用期截止日期及试用期证明有效期。
(1)报名时考生应当提交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。
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当提交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证明,试用证明的截止日期大部分考区为当年8月31日前,具体信息建议咨询报考当地。
考生报考时应当在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医疗、预防、保健机构试用时间或累计(含多个机构)试用时间满1年。
(2)现役军人必须持所在军队医疗、预防、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,方可报考。
(3)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。
以上就是京师杏林医学考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“报考试用期截止日期及试用期证明有效期的详细规定”的全部内容
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关于“中西医执业医师”方面的政策动态、精华资料及备考技巧,请收藏“京师杏林医学考试网”或者关注“京师杏林医学考试网”公众号,我们将为您呈现最新中医执业医师考试的相关资讯。